高校招生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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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冀〔2018〕66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综〔2019〕58号)精神 结合近年来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的使用和具体换算方法
1。语文、数学、英语评分
语文、数学、英语按论文原分记入总分,每科满分150分。
2。物理、化学等6个学科的转换分数
物理科目按试卷原始分数的90%记入总分,满分为90分;
化学科目按试卷原始分数的60%记入总分,满分为60分。
道德与法治科目按试卷原始分值的50%记入总分,满分为50分。
历史科目按试卷原始分数的50%记入总分,满分为50分。
地理科目按原成绩的30%记入总成绩,满分30分。
生物科目按论文原始分数的30%记入总成绩,满分30分。
3。体育与健康评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满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占4分,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占36分。
体能和运动技能分为必考、随机考、随机考三部分;必考项目转换后满分为15分,抽样考试类别转换后满分为5分,各抽样考试类别转换后满分为8分和16分;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必考的,成绩为零分。免试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其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评分标准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体育测试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23〕2号)执行。
4。确定地理和生物成就
2023年中考总成绩以2021年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为准。对于往届学生和已休学学生,可参考当年地理、生物试卷原始分数的30%计入中考总分。202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试卷原始分数的30%计入2023年中考总成绩。
地理、生物科目初试、复试评分及省内外其他设区市转学:对因缺考、返校、回原籍报考、省外转学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初、初中毕业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各地2021年成绩标准执行;从省内其他设区市调入的考生,由县级招生部门提供原始成绩;往届学生可参考当年地理、生物卷原分,按2021年的年级标准执行;因高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地理、生物成绩按C、D、e三个等级记录,换算方法为:重考试卷60分及以上为C,30-59分为D,29分及以下为e,参加地理、生物重考的考生由两次考试成绩认定;科目折算分按初试成绩折算,作为该科目的录取分数线。
5.2023考试科目评分规则
(一)考试科目分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科目,各科目等级学生人数占考试人数的比例为:A级15%,B级30%,C级35%,D级15%,E级不超过。a、B、C、D级合格,E级不合格。体育与健康考试24分成绩未达到D级的,D级降为24分。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录为合格和不合格。
6。总报名分数的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10门学科的考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和折算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2023年中考总分800分。高中招生录取总分由“投资学学科总分”和“照顾分”组成。中考成绩原始分数、科目转换分数、招生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招生计划下达和相对较低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1.按照普通岗位招生规模大致相当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和分校一次性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
2.原则上按照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1: 1.05的比例,我市划定各县(市、区)相对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相对较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不得在普通高中相对较低的控制线下招生(少数体育、艺术类学科自主招生的特殊人才除外)。
3.各县(市、区)通过“宁德市高级中学招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普通高中招生,或在普通高中相对较低的控制线(含控制线)上下载生源和自主招生信息,按照各县(市、区)的录取办法在普通高中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转入职业院校录取。
4.普通高中下控制线下的学生信息直接转入职业院校录取。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一)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进行。提前接受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和宁德民族中学到福安市外县(市、区)招生。原则上录取第一批省级达标高中,按照统一招生、定向招生的顺序进行;省二类高中为第二批录取;第三批录取的是省三类高中和非标准高中。个别县(市、区)需调整录取批次和录取方式,方案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分批录取学校的成绩要求
1.学校第一批招生(含定向生,下同)的成绩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好及以上(含良好),实验操作合格,学校考核的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7门学科至少有5门学科达到C级(含C级)以上,2门学科允许为d级。
2.第二批学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成绩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好及以上(含良好),实验操作合格,学校考试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7门学科成绩须达到D及以上(含D)。
3.第三批学校招生成绩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及以上(含合格),实验操作合格,校考科目合格,不要求其他科目成绩。
4.对需要调整成绩要求的县,调整方案由当地招考委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三)录取方法
1。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实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含体育、艺术)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1)批量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需提前审批。
(2)自主招生方式: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方式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包括创建学校特色的目标任务、基本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方式等。),会及时审批的。不允许单纯以学习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学校和高中多元化发展改革实验学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名学生)。自主招生学校的素质测试时间应在中考后进行。在实施自主招生的过程中,要注意招收农村学校的学生和贫困家庭的孩子。原则上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为省级一类、二类高中。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
(3)自主招生相对低控制线: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普通教育相对低控制线。对于准备参加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学生,经当地招委研究后,可以以较低分数录取,较低分数录取报市教育局备案。其他类型自主招生控制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70%(不含政策照顾分)。自主招生水平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第一批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含定向生,下同)
在符合投档档次要求的考生中,按照第一批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数)1: 1.02的比例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
在“录取总分”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照学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一)在政策照顾上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2)综合素质评价水平高的考生;(3)A-level科目多的考生;(4)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的考生;(5)理化转换总分高的考生;(6)语文、数学高分考生;(7)语文科目高分考生。
第一批学校继续定向招生,招生办法按《2023年优质高中面向初中定向招生办法》(附件1)执行。
3。二、三批高中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批学校。
4。宁德民族中学录取办法
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宁德民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260名少数民族学生,全部提前录取,投档档次按第一批学校要求执行;其余招生计划为福安市招生。
(四)私立学校招生办法
当地民办学校招生人数纳入县(市、区)普通高中普通招生计划,其他县招生人数不占普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跨县(市、区)招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信息公布。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根据《2023年宁德市高级中学招生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按时将各期录取结果上传至“宁德市高级中学招生信息平台”,以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六)备案后要求和准入方法
1.各县(市、区)本批次公办学校,招生不足的学校,“录取总分”控制线下调10分,按“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依次录取,但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相对较低控制线。
2.对于“录取总分”控制线下调后招生未满的公办学校,在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进行补志愿和录取。步骤如下:(1)通过市县教育局网站公示未满学校及相关情况;(2)缺额学校在各县(市、区)指定地点设立咨询办公室,考生根据招生学校录取条件和剩余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志愿补录;(3)班昭各县(市、区)根据补充志愿信息,实行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并按照高普同批次档案的要求和录取办法,进行补充录取;(4)同一批次补充录取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3.经协商,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放弃剩余招生计划和上一批次未满的计划数,以及经生源地招生办公室同意可以调整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实行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补充普通高中“缺口生”招生。步骤如下:(1)通过市、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未满员学校及相关情况;(2)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在本校设立咨询台。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条件要求,向意向学校申请重新报名,实行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报送各县(市、区)审批;(3)各县(市、区)招生办根据拟录取信息,审核录取条件,进行补充录取(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七)报送录取结果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普通高中,并按照《2023年宁德市高中招生计划表》(附件2)的时间要求及时导入录取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八)其他事项。
1.在我市初中九年级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报考该校当地所有高中。
2.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高中不招收往届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可招收本县户籍或本地初中毕业的往届学生,但必须无高中学籍,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各县(市、区)招考委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已被高普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7月18-19日17: 00前,见招生简章),可向毕业学校申请取消录取资格,经当地招生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参加职业院校录取。对于取消高普招生资格后剩余的名额,是否补录由各地招考委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对于被其他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如果学生户籍、家庭住址未跨县(市、区)转移的(注:蕉城、东桥之间的转移不属于跨县),一般不允许转移。
5.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生毕业资格认定及中考其他相关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均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综〔2019〕58号)执行。
四、高职院校招生方式
(一)师范类高职院校要求及录取办法
师范类高职院校有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备案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好以上(含良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总成绩加照顾分60分以上在本市普通高中相对较低控制线以下。
2。录取方式
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师范类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办法和考生意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信息公告师范类高职院校录取结果在“宁德市高中招生信息平台”按时公布,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开展下一批次录取工作。
(二)非师范类高职院校要求及录取办法
1。备案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及以上(含合格),投档分数在本市普通高中相对较低控制线(其中艺术、体育等特殊职业领域录取控制线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60分以上。
2。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后,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顺序优先录取:①在政策照顾上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3。补充记录过程
非师范类高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宁德教育网“公示”栏目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复试对象为第一批未投档考生和未填报高职院校志愿的考生。
被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被录取。放弃录取的,不得重新报考其他高职院校,只能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集中补录结束后,个别非师范类高职院校未满录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宁德教育网“公示”栏公布。个别非师范类高职院校根据我局制定的录取办法自行进行补录,补录名单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4.录取信息公告高职院校录取结果在“宁德市高中招生信息平台”按时公布,方便考生及时查询录取结果,开展下一批录取工作。
(三)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及录取办法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含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执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录取名单通知学生限期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可自主招生。
五,关怀政策
2023年我市中考照顾政策按照《宁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招卫〔2021〕1号)执行。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统一领导全市中考招生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中考招生工作。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大对中考相关文件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准确了解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办法的变化。各校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特别是引导学生不要随意放弃填报学校志愿,避免录取权益受损。
(3)加强信息披露。各地要及时公布当地教育局的网站地址和查询位置、方式,以及“宁德市高级中学招生信息平台”的网站地址、查询内容和操作方法,及时通过当地教育局网站和宁德市招生信息平台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4)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入学新生必须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跨区市、县(市、区)招生的,须征得市教育局同意。全市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我市年度中考的考生。
(五)严格的招生纪律。[/s2/]严禁学校和教师干预或代替、误导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学校和教师在招生过程中索要或收受任何名义的财物。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擅自提前招生。各地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对县(市、区)中考成绩前三名的考生要进行跟踪核实。一旦发现有高额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视情况给予违规学校通报批评甚至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处分。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优质高中面向初中定向招生
2.2023年宁德高中招生时间表
3.2023年宁德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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